本補助分為「基本補助」及「加碼補助」,自由行旅 客使用完基本補助後,始可使用加碼補助。
1.基本補助:可在全臺灣 22 個縣市(包含離島)使用。
週日至週五入住須有參加本活動的領有營業執照或旅宿登記證之旅宿業。
週六(含108年10月5日補班日)、中秋節連續假期(108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國慶日連續假期(108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不適用。...閱讀全文
本補助分為「基本補助」及「加碼補助」,自由行旅 客使用完基本補助後,始可使用加碼補助。
1.基本補助:可在全臺灣 22 個縣市(包含離島)使用。
週日至週五入住須有參加本活動的領有營業執照或旅宿登記證之旅宿業。
週六(含108年10月5日補班日)、中秋節連續假期(108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國慶日連續假期(108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不適用。
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 1 次。
2.加碼補助:限在離島使用。
離島包含金門、馬祖、澎湖、綠島、蘭嶼、小琉球。
不分平假日皆適用。
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000 元,須用 1 位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 1 次。
3.舉例說明:
星期五入住臺南、星期六入住澎湖,可以先使用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星期五、星期六連續入住澎湖兩晚,或者星期五入住澎湖、星期六入住金門,可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再使用 1 次離島加碼補助。
星期五入住澎湖、星期日入住臺南,星期五可以先使用 1 次基本補助,星期日則不能再使用加碼補助(因臺南非離島)。
第 1 次使用補助如果是星期六入住澎湖,不適用補助(因為基本補助需先使用,但基本補助星期六不適用)。
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有限,其辦理補助之活動期間,如經費提前用罄,即會公告停止受理補助申請,請務必注意活動專區公告之相關資訊。